老几,祖籍江南,性别不详。好美食,好美色,也好美景;好电影,好音乐,尤其好书;四体不勤,五谷能分;写字为生,颇有懒名。最大梦想:一朝赚得一世钱,从此逍遥天下游。
消失的声音
中午刚上线,有群友在群里发布消息,说帕瓦罗蒂去世了。
吓了一跳,上网搜了一下,果然,说其经纪人已经发布消息,说帕瓦罗蒂已经在今天的早些时候去世。
随新闻配了一张帕瓦罗蒂的照片,多年不变的浓黑眉毛,大胡子。
居然有点想哭的感觉。
又一个声音消失了。
曾经喜欢过的那么多声音,要不永远消失了,要不收山了,而新生的一代,无论从哪方面,都无法达到前辈的那种高度,让人不得不觉得,这个世界,越来越寂寞了。
无题
约你不来
顿时觉得,小城空了一半
城里的KTV,城外的山水
在你归游的日子里
是何其难堪的空落啊
相距三十里
三十里,秋的深度
这深度,谁能横渡?
半亩南山竹,做不了长篙
只能横笛相吹
以一座空城为腔管
为你
送一夜窗外的风
这是今天收到的一首诗,一个老朋友发来的。前几日,他问我何时归宁,告诉了他大概日期。然后他说,回来,再约上谁谁、谁谁谁,一起聚聚吧。
那谁谁和谁谁谁都是当年的老同学。
我一口拒绝:免了,当年跟她们玩的就不是太好,现在更没话说了,不见也罢。
朋友没有继续说什么。
晚上想起这事,忽然发觉:自己什么时候变得……这么直接,这么不加掩饰了?
第二天,就收到了这首诗,果然是老朋友,一点见怪的意思也没有。或者说,我这德性,多年前就已经暴露了?
不过,真好!可以如此不加掩饰,可以完全暴露自己的真面目,不喜欢做的事可以直接拒绝,不用找任何借口。
专家
在某音乐群里聊天,有人打问安德烈波切利与莎拉布莱曼合唱的那首歌的名字,有群友答曰“Time to say goodbye”。
然后,又有群友出场,以“专家”的口吻告诉大家:
Time to say goodbye,还有个意大利语的版本,叫Con Te Partiro ,
演唱者同樣也是盲人高音歌唱家,人称“上帝的聲音”;
他的名字叫:Andrea Bocelli 。
忍不住笑喷。
痛苦
最近很痛苦。
十分痛苦。
起因,是一个朋友的到来。一个忽然动了念头要做歌手的朋友。
该哥们混迹于音乐圈多年,不过一直做的是边缘工作。报社记者,唱片公司的企宣,地方广播电台音乐节目的DJ……
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这行呆了几年,感觉已经没有了秘密,最近,该哥们忽然动了念头要自己唱歌。
为什么老是捧别人,让别人挣钱呢?为什么不自己做呢?
想法不错。
而且,估计在这行混久一点的人,几乎都会产生这样的念头,做歌手,本来就是技术含量不高的一行当,只要有一首歌红了,以后就基本吃穿不愁,就等着收白花花的银子了。
连深知自己五音不全的老几,偶尔都会冒出这样的念头来。
哥们自己写了十几首歌,全部做了小样,拿来给我听。
听得我很痛苦。
也更明白了啥叫“敝帚自珍”。
十几首歌里,一半是十多年前初出校门时候写的歌,拿来重新编曲,歌词是一股陈旧的愤青味儿,旋律则是李谷一的味儿,听得我总一阵阵的犯迷糊:我到底多大了呀?我这是在哪个时空里转悠哪?
很后悔当初哥们拿这些歌给我听的时候,因为没明白其目的而发出的那很是违背良心的赞美:好!很好!
果然,说谎是有报应的。现在,我就要为这些“好,很好”而实际上听了几乎要发生不良生理反应的歌大擦其鞋、大捧其臭脚,还要多多的向业界推荐了。
天作孽,犹可违,自作孽,不可活也。
而哥们现在就指望着我能帮他把文案做得天上少有地下绝无,然后一炮走红,然后就等着收钱了。
他连自己的出场费要多少都计划好了。
我……我……我……我怎么办啊?
黑色七月
又感冒了。
头痛,鼻塞,咽痛,声嘶,扁桃体肿大,左侧扁桃体见一脓性白点……呵呵,多年前写病历的功夫还没丢呵。
周二感冒,周三考场地三项。吞了两粒白加黑跑去考试,加上有点紧张,感冒症状倒不是很明显,很顺利把这一关给过了。
考试一结束,在回家的车上,症状就开始反弹,头痛,呼吸之间鼻粘膜有烧灼样的疼痛。估计是发烧了。
狂喝水,啃西瓜,物理降温。反正,能不吃药坚决不吃药。
这已经是回北京的两个月以内,第二次感冒发烧了。
似乎,经过那个既考验精神又考验体力的四月之后,就元气大伤。容易疲倦,容易生病。
或者,是因为自己开始老了。
推掉了一部分专栏,有朋友找上门,请求帮忙做个文案,或者听听新歌,给点意见,知道应该帮忙,但是怎么也打不起精神。很惭愧。
每天多余的时间,看小说,听音乐,看电影,看着时间一天天流水般的过去,还是觉得累。
只想退休。
考试
今天周三,桩考的日子。
坐在班车里的时候,有考过的师兄师姐传授经验:桩考一点都不难,平时你怎么练的,上去怎么开就行了。
有道理,可是,虽然在场下已经练得很熟,熟到师傅都不耐烦让我再练了,还是难免有一点点紧张。
考试的人并不太多,不过30个左右,天气也很好,阴阴的,一点阳光没有,十分凉快。房间里,一同等待考试的,颇有几个帅哥美女。还有一位,长得酷似刘仪伟,不免多看了一眼。然后,再看一眼;又看一眼……直到看得“刘仪伟”窘迫起来,躲了。
一边东张西望,一边问身边一同赴考的师妹:“你紧张吗?”
她答:“不紧张。星期六来试车的时候,足足在这里困了5个小时,已经没办法再紧张了。”
嗯,看上去是比较泰然自若。
轮到自己上车的时候,一点点的紧张在步出等待室的时候就消失了。
上车,调整座椅,挂档,松手刹,直奔起始线。
车子不是之前试的那一部,贴库的时候,一不小心方向盘多打了半圈,落点就不明确了,只好凭感觉慢慢往后“蹭”。还好,很顺利地“蹭”进去了。
移库完毕出来,车子没打正,车尾距离中杆过近,导致入库的时候车身出线,倒库失败。
重新再来,往前多走一点,摆正车身。成功!
摘档,拉手刹,下车。
一身轻松。
回头去签字的时候,才发现,手还在哆嗦。
呵呵,其实明明没觉得怎么紧张的说。
走出考场,经过训练场的时候,看看那些还在竹竿里钻来钻去的同学们,油然而生一种自己已经脱离苦海的优越感。
回办公室的时候,顺路去看看师父,汇报一下结果。师父问:“紧张吗?”
我笑答:“上车的时候一点都不紧张。”师父接了一句:“签字儿的时候手直哆嗦?”
点头称是。
师父笑:“跟XX(说“不紧张”的那位小师妹)一样,她也是。”
哈哈!
嗯,现在,我也可以说了:考杆,一点都不难。
学车必过的几关
进驾校学车,已经30多个小时了,,常有还未报名的朋友询问经验,稍稍总结一下学车必过的几关,以飧后辈。
一,早起;
从上交规开始,必须每天6点以前起床。
班车从来不等人。习惯晚睡晚起的,得咬紧牙关了。
二,背书;
好多年没干过这活儿了啊!
生疏了。
一周之内背近千道题目的结果就是拿起书就快吐了!
三,有足够的勇气上厕所;
驾校的厕所,是很具有震撼力的。
第一个震撼是其原始,无遮无拦,人多坑少,每次一进去就见一排PG蹲着,前面还有一排眼珠盯着。
在那种情况下还能正常解决生理问题的,着实需要点定力。
第二就是那密如雨点--还是暴雨级--的苍蝇了。想要在它们的重重包围下做点什么,也是需要考虑再三、积攒很大勇气的。
所以经常训练一结束,就见几位女同胞快步向外跑,一边走一边嘟囔:“我的天呀,憋死我了!”
四,……
五,……
训期还没结束,等结束了再来做个总结报告。
吃人,是因为寂寞
这次看的是《人魔线索》。
根据曾经发生过的一起真实案件改编的。某食人爱好者在互联网上发布讯息,征求愿意被自己吃掉的志愿者。然后,真的有人应征。再然后,这个人,就真的被吃掉啦!
电影被放在恐怖片一栏,但剧情并其实不十分惊悚,以一个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女大学生的探究为线索,同时展示几个时空里发生的故事。
整部电影看下来,最打动我的是演员的演技。
当吃人者奥利弗用锁链捆绑第一个志愿者的双脚时候,脸上的狂热与认真;当奥利弗在阴暗冷清的火车站看到被吃者,两人眼神交汇……
对吃人者来说,只有把自己最喜欢、最渴望的东西吃掉,才是让他们永远都不离开自己最好的方法;对被吃者,那是一种救赎。
两个沦陷在黑暗和寂寞中的灵魂,相遇了。然后,发生了那么让人匪夷所思的事。而对当事人来说,这是十分自然、甚至是十分虔诚的事。
在这个世界上,还隐藏着多少黑暗和寂寞在等待爆发?
三千烦恼丝
头发越来越长了。
常常在沐浴完毕之后,对着镜子发上半天呆:这个头发,怎么处理好呢?
曾经因为头发太乱,所以干脆去烫了个满头卷,让它乱个彻底。于是,冬天的时候,每次洗完头,都是感觉最温暖的时候——头发蓬松得象一顶超大的帽子罩在头上。
到了夏天,就只能将其胡乱束之头顶了。
曾经想剪短发,就象加菲猫那么短,紧贴着头皮,可以进洗手间吓唬女同胞。那天在饭桌上聊起这个话题,猫还没表示意见,小猪娃倒先叫起来:“不要剪!剪了就象妈妈……剪了就不好看了!”
我们都乐了。朱爸爸故意追问他:“剪了就象妈妈……象妈妈什么?”
猪娃儿看看我,看看他妈妈,很镇定地重复:“象妈妈一样不好看了。”不过,声音小了八度。
呵呵,果然男人还是喜欢长发的多么?包括这小小男人在内?
不过,真喜欢的话,男人,也可以自己留长发来过过瘾啊。
某次见几个玩摇滚的小孩,每个人发型都很酷,有爆炸式,有剪的参差不齐然后再抹上着哩水定型,整的象《死神》里的冬狮郎一般。其中某位兄弟整了个野性的黑人式小辫儿,是我一直很感兴趣的。于是,我特意挑了个他后面的座位,好近距离欣赏欣赏他的发型。
借着窗外的阳光,可以得出几点结论:一,这种发型很费劲,整的时候一定很疼,因为,每根小辫儿上都可以很明显的看到被拔出来的头发,还带着白白的小发根,可怜。果然玩酷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;二,这种发型一旦成型,大概很不容易清洗(?),阳光下,满脑袋头发灰仆仆的。
从此对这种发型失去兴趣。
其实平时对男人留长发还是很支持的。但是,仅限于五官英挺的帅哥。
象腾格尔那种的,本来就五官平庸,据说平常还不爱清理,顶多每次上台前抄把水顺一下,更显得油腻稀疏。
还是免了吧。
冰激凌DIY
冰激凌是我一向比较偏爱的甜食之一,DIY自己喜欢的东西更是乐在其中。不过,从前一直以为做冰激凌需要一些特殊材料,比如冰激凌粉之类。直到前几天在某个网站上看到关于如何自制冰激凌的帖子,才知道,原来如此简单。
立即如法炮制。
巧克力冰激凌
材料:蛋黄2个、糖可随自己的口味放,牛奶约300ml,可可粉5-10克(也可以加其他材料,或者什么都不加,做原味的)
做法:
1.牛奶小火煮开;
2.蛋黄加糖搅打至糖完全融化,加入可可粉搅拌均匀(煮牛奶的时候进行);
3.煮开的牛奶缓缓倒入搅拌好的蛋黄液中,同时不停搅拌直至混合均匀(煮开的牛奶倒入蛋黄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先少量地加入,搅拌均匀,尽量别一下子倒进去以防把蛋黄烫熟了);
4.混合液小火煮开,注意搅拌,大概1-2分钟以后即可关火;
5.晾凉后放入冰箱冷冻,每半个小时再搅拌一次,2个半小时左右冻到合适的程度就可以食用了。
实地操作之后经验:
蛋黄比例太多的话,冰激凌颜色偏黄,而且会有比较明显的蛋腥味;蛋黄与牛奶搅拌均匀以后不必再煮,这样口感会比较细腻;进冰箱以后,大约大半个小时(具体时间也要看冰箱功率而定,大概标准是冰激凌外围冻上一圈)以后再拿出来搅拌,将冰冻部分与原始部分搅拌均匀,这样大概搅上三到四次再冻结实就可以了。
这个搅拌的过程很重要,直接影响冰激凌的口感。
试验结果:
第一次操作,蛋黄与牛奶比例不对,牛奶太少,原液煮过做出来的冰激凌还是有蛋腥味;
没搅拌好,最后的成品……
无法形容。勉强可以称之为冰砂。
第二次操作,一半原液里调了巧克力粉、巧克力味的炼乳,另一半里加了原味炼乳、
葡萄干,隔一个小时搅拌一次。四个小时以后取出来,巧克力味儿的细腻甜美,牛奶葡萄干的……牛奶香浓细腻,葡萄干被牛奶浸得有点软,但中间保留了一点小小的硬心,QQ的。
美味!
香蕉酸奶冰激凌
材料:香蕉,酸奶,糖。
做法:1.将香蕉压成泥;
2.往香蕉泥中倒入酸奶并搅拌均匀;
3.倒入模具放进冰箱,记得每半个小时搅拌一次。
4.搅拌三四次后就可以吃了。
实地操作经验:香蕉和酸奶的比例,大概是一比一,用料理机,酸奶加香蕉,直接粉碎。干脆省事。
味道……恩,酸酸的,甜甜的,有香蕉的清凉香气,十分爽口。